编号/登记号:
注册时间:
项目类型:
本院角色:
多中心研究:
招募状态:
试验分期:
研究疾病/适应症: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药物名称:
药物类型:
伦理委员会审批:
批准本研究的伦理委员会名称:
伦理委员会审批时间:
研究单位:
[1]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2]天津市肿瘤医院
[3]湖南省肿瘤医院
[4]浙江省肿瘤医院
[5]华中科技大学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6]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7]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8]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9]河南省肿瘤医院
[10]广东省人民医院
[11]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12]山东省肿瘤医院
[13]河南省人民医院
[1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5]南京鼓楼医院
[16]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1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18]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19]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20]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21]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22]江西省肿瘤医院
[2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5]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26]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7]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8]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29]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30]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31]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32]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33]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34]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35]福建省肿瘤医院
[36]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37]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38]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
[39]江苏省人民医院
[40]山西省肿瘤医院
研究目的:
评估IBI318单药治疗复发或难治性结外NK/T细胞淋巴瘤(鼻型)的客观缓解率。ORR定义为独立审查委员会根据修订版淋巴瘤反应标准确定达到完全缓解和部分缓解的受试者百分比。